問題詳情

三、學者提出「哥倫布大交換」(Columbian Exchange)的看法,指出哥倫布抵達美洲以後,東西半球間的物種、人口與疾病不斷交流,也對文化產生重大影響。請從物種、人口與文化三方面,說明哥倫布大交換的具體內容。(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93729
統計:A(15),B(47),C(260),D(270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第 131 條、第101條、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有左列情形之一而情況

用户評論

【用戶】龜龜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刑訴法第 101 條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左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法官為前項之訊問時,檢察官得到場陳述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第一項各款所依據之事實,應告知被告及其辯護人,並記載於筆錄。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 第88-1條 (逕行拘提)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有左列情形之一而情況急迫者,得逕行拘提之:一、因現行犯之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二、在執行或在押中之脫逃者。三、有事實足認為犯罪嫌疑重大,經被盤查而逃逸者。但所犯顯係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不在此限。四、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前項拘提,由檢察官親自執行時,得不用拘票;由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時,以其急迫情況不及報告檢察官者為限,於執行後,應即報請檢察官簽發拘票。如檢察官不簽發拘票時,應即將被拘提人釋放。第一百三十條及第...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665號

【用戶】好期待(107身特已上榜)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無一定住居所適用在 "逕行拘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