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臺 灣 解 嚴 後 至 今 的 原 住 民 族 政 策 較 解 嚴 前 更 為 民 主 、 開 明 , 試 分 析 討 論 之 。(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08622
統計:A(1073),B(368),C(51),D(6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再審、判決誤寫或誤繕、法院如未假執行裁判,得補充判決

用户評論

【用戶】李曉蓉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B)判決如有脫漏者,法院應依職權或依聲請更正之應該改為  ---------法院應依聲請或依職權以判決補充之

【用戶】39_W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3F的B選項解釋是錯誤的法院應依聲請或職權"補充判決" 而不是"更正"

【用戶】角胡麻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民訴法第 233 條 訴訟標的之一部或訴訟費用,裁判有脫漏者,法院應依聲請或依職權以判決補充(B)之。當事人就脫漏部分聲明不服者,以聲請補充判決(C)論。脫漏之部分已經辯論終結者,應即為判決;未終結者,審判長應速定言詞辯論期日(D)。因訴訟費用裁判脫漏所為之補充判決,於本案判決有合法之上訴時,上訴審法院應與本案訴訟同為裁判。駁回補充判決之聲請,以裁定為之。

【用戶】snoopy75smb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A)訴訟費用漏未判決,亦屬於判決脫漏(O)(B)判決如有脫漏者,法院應依職權或依聲請更正之(X;判決補充之)(C)當事人就脫漏部分聲明不服者,以上訴論(X;聲請補充判決)(D)脫漏之部分尚未辯論終結者,法院應更新辯論(X;速定言詞辯論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