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關於結婚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五親等內輩分相同之旁系姻親,不得結婚
(B)直系姻親不得結婚
(C)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D)男女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結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09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Liulili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第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選項B)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選項A)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看完整詳解

【用戶】水超人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關於結婚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用戶】吉霸昏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選項B)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選項A)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第 982 條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選項C)  第 980 條 男女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結婚。(選項D)

【用戶】Liulili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第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選項B)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選項A)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看完整詳解

【用戶】水超人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關於結婚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用戶】吉霸昏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選項B)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選項A)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第 982 條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選項C)  第 980 條 男女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結婚。(選項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