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ppy501】評論
民法第 126 條 B利息、紅利、租金、★★★...
【hiremeplz1688】評論
A.承攬人之報酬請求權:時效2年,該時效自請求權得行使 時起算。B.利息: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C D. 民法第127條 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水超人】評論
依《民法》規定,下列何者之請求權時效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