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麻薯】評論
民法339條:因故意侵權行為而負擔之債,其"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
【魏家華】評論
還是有點看不懂,以6F舉的例子,乙是債權人,把甲的車打爛,依照A的選項,債權人可以主張抵銷?好怪阿!!
【Evanny Chang】評論
看不太懂舉例too原本339條所說的意思 是不是單純指
【Guang-Yu Chan】評論
裡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