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阿!讓我考過吧】評論
總統任命,立法院同意:...
【lain13413】評論
【覆議】(A)憲增3條2項2款1.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A)2.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3.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副署權】1.行政院長對於法案的【副署權】,是一種對於國家元首權力限制的機制,常見於「內閣制」以及「雙首長制」國家。2.原則:憲法第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