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雷夢(停用)】評論
地方制度法§58直轄市、市之區公所,置區長一人,由市長依法任用。(市政府派出機關)地方制度法§83-2直轄市之區由山地鄉改制者,稱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以下簡稱山地原住民區),為地方自治團體,設區民代表會及區公所,分別為山地原住民區之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依本法辦理自治事項,並執行上級政府委辦事項。※我國6個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新北市:烏來區、桃園市:復興區、台中市:和平區、高雄市:桃源區、茂林區、那瑪夏區
【已上榜~又上榜~再上榜】評論
私解:我叫瑪夏,我要和平復興原住民族,從很多樹木的茂林桃源區開始,烏拉烏拉烏拉~
【木子羊羽】評論
吾來復興和平,自桃源茂林那馬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