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直轄市議會或縣議會議長,其產生方式為何?
(A)人民直接選舉之
(B)由市長提名經議會同意之
(C)議會議員互選之
(D)立法院院長提名經議會同意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43722
統計:A(780),B(187),C(5577),D(66),E(0)

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已改為 以 記名 投票分別互選或罷免之

【用戶】Qekweii(警特上榜)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 44 條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置議長、副議長各一人,鄉(鎮、市)民代表會置主席、副主席各一人,由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以記名投票分別互選或罷免之。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議長、主席對外代表各該議會、代表會,對內綜理各該議會、代表會會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