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幫派分子甲槍殺仇家乙,法院判處甲成立殺人罪。以下關於甲之判決,何者較符合刑法規定?
(A)若無任何加重或減輕事由,法院對甲的殺人罪處有期徒刑 18 年
(B)若甲 2 年前因過失傷害罪曾判處 6 月有期徒刑而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故此次殺人罪為累犯,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C)若甲行為時為 17 歲,法院判處甲無期徒刑
(D)若甲除犯殺人罪外,另犯竊盜罪,法官判處殺人罪 15 年有期徒刑,竊盜罪 2 年有期徒刑,定應執行刑 16 年有期徒刑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41317
統計:A(50),B(49),C(5),D(57),E(6)
用户評論
【PAULD】評論
有期徒刑,無加重減輕事由為15年以下
【林宗佑】評論
B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他寫成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所以B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