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甲欲射殺 A,向 A 瞄準開槍,未中 A,卻射中在旁之 B,致 B 死亡。有關甲之刑責,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此為刑法學理上所謂的「客體錯誤」
(B)甲係以一行為而觸犯殺人未遂罪及過失致死罪兩個罪名
(C)甲之行為侵害數個法益,宜論以想像競合犯,從一重處斷
(D)從一重處斷的結果,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代號:1201頁次:12-4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26667
統計:A(47),B(13),C(6),D(2),E(0)

用户評論

【用戶】曾聖翔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此為「打擊錯誤」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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