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地位即屬下列何者?
(A)檢察官
(B)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C)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D)憲法第80 條所稱之法官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8578
統計:A(48),B(187),C(63),D(2311),E(0)

用户評論

鍾佳宏】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第七章 司法

小小調查員】評論

我是這樣想的...公懲會的判決如同法官審判一樣,一旦做成判決確定後,即會對公務員造成實質的效力,例如:免職處分,名義上是委員,但是他們做成的決定就如同法官的審判一樣哦~~

ChihYang】評論

釋字162公懲會「委員長」、行政法院「院長」為行政事務首長,非憲法80條所稱之法官,無憲法81條適用;公懲會「委員」、行政法院「法官」依憲法77、80條,為憲法所稱之法官,受憲法81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