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好貓咪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A)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中標法 第 22 條(節錄)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B)行政命令之廢止,應由原發布機關為之 中標法 第 22 條(節錄) 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C)立法院審查行政命令,若發現有牴觸法律時,應經院會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廢止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62 條 (節錄) 行政命令經審查後,發現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應提報院會,經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更正或廢止之。(D)行政命令因有牴觸法律之情形,經立法院依據法定程序通知原訂頒之機關廢止後,原訂頒機關未於2 個月內廢止時,立法院得逕予廢止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62 條 (節錄)原訂頒機關應於二個月內更正或廢止;逾期未為更正或廢止者,該命令失效。
【用戶】snoopy75smb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A)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O)(B)行政命令之廢止,應由原發布機關為之(O)(C)立法院審查行政命令,若發現有牴觸法律時,應經院會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廢止(O)(D)行政命令因有牴觸法律之情形,經立法院依據法定程序通知原訂頒之機關廢止後,原訂頒機關未於2 個月內廢止時,立法院得逕予廢止(X;逾期命令自動失效,不須立法院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