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下列有關著作合理使用之敘述,何者錯誤?
(A)合理使用之判斷應考慮利用目的與性質
(B)非營利之利用,均屬於合理使用
(C)合理使用之利用行為,無須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
(D)著作之合理使用,不影響著作人格權之保護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6267
統計:A(12),B(1418),C(391),D(54),E(0)

用户評論

奇奇】評論

很多行為乍看之下是非營利行為,但其實於經濟利益上可能會轉換為無形或延後發生的情形舉個例子:公司舉行電影欣賞會、餐廳放優美的音樂這些行為背後的理由是為了提升企業形象或製造氣氛、提升業績那這樣也還是會侵害到著作權,不是合理的使用

一片雲】評論

著作權法第五十五條(非營利活動之合理使用)非以營利為目的,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且未對表演人支付報酬者,得於活動中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公開演出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本條合理使用的方法包括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公開演出,並不包括重製行為,或合理使用後的其他利用行為,在前者情形,例如學生校際觀摩或比賽,可依本條不經授權而演唱或演奏他人的音樂,但仍應購買合法的歌譜,不可以任意影印供學生演奏;在後者之情形,例如將上開比賽再錄製下來分送各界,或在商業電視上作播出,收取廣告費等。詳細解析取自~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11&aid=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