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詩芸】評論
教師申訴之提起應於收受或知悉措施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為之;再申訴應於申訴評議書達到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為之。學生--學生申評會--20天教師--教師申評會--30天
【李孟芸】評論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 民國 105 年 10 月 05 日 修正 )第 5 條 申訴人提起申訴者,應自知悉或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向學校為之。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GL001254&KeyWordHL=
【蔡妮珊】評論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第 12 條申訴之提起,應於收受或知悉措施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為之;再申訴應於申訴評議書達到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