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下列何者非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之案件?
(A)請求撤銷新臺幣 3 萬元之交通罰單
(B)請求撤銷新臺幣 25 萬元之課稅處分
(C)請求撤銷土地價值新臺幣 50 萬元之土地徵收處分
(D)請求撤銷行政機關違規記點之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746
統計:A(226),B(139),C(5787),D(597),E(0)

用户評論

傅小佑】評論

行政訴訟法 第229條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下列各款行政訴訟事件,除本法別有規定外,適用本章所定之簡易程序:一、關於稅捐課徵事件涉訟,所核課之稅額在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者。二、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罰鍰處分而涉訟者。三、其他關於公法上財產關係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者。四、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告誡、警告、記點、記次或其他相類之輕微處分而涉訟者。五、依法律之規定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者。

黎明曙光】評論

c係屬於國家合法的徵收補償,屬於一般給付之訴的範圍,若金額在40萬以下,就用229

Edgard律師路邁進!】評論

C:依照通常訴訟程序,由高等行政法院審理

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評論

請問樓上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