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1.稽徵機關應於接到遺產稅申報書表之日起多久,辦理調查及估價,決定應納稅額,繕發納稅通知書,通知納稅義務人繳納?
(A)一個月內
(B)二個月內
(C)四十五天內
(D)六個月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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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gogogo】評論
第 29 條稽徵機關應於接到遺產稅或贈與...
【koko】評論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9 條稽徵機關應於接到遺產稅或贈與稅申報書表之日起二個月內,辦理調查及估價,決定應納稅額,繕發納稅通知書,通知納稅義務人繳納;其有特殊情形不能在二個月內辦竣者,應於限期內呈准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