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中華⺠國 107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健康食品應加標⽰事項」,要求那些事項?
(A)加標保健用途、藥品區隔
(B)加標請依建議攝取量食用
(C)要求加註事項字體應與底色有區別
(D)以上皆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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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卡啾๑◕◡◕๑】評論

健康食品應加標示事項一、 膠囊及錠狀健康食品,應於其容器或包裝上之「注意事項」中加註下列事項:(一) 「本產品非藥品,供保健用,罹病者仍需就醫。」字樣。(二) 「請依建議攝取量食用,勿過量。」字樣。二、 膠囊及錠狀以外健康食品,應於其容器或包裝上之「注意事項」中加註下列事項:「本產品供保健用,請依建議攝取量食用。」字樣。三、 前二點加註事項字體應與底色加以區別。https://consumer.fda.gov.tw/Law/Detail.aspx?nodeID=518&lawid=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