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健康食品安全性評估⽅法中動物 28 天及 90 天餵食試驗採用試驗物質混入飼料或飲水中時,濃度不得超過多少%(w/w)?
(A)1
(B)5
(C)10
(D)15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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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比卡啾๑◕◡◕๑】評論

28天∕90天餵食毒性試驗一般採用胃管經口餵食(gavage),必要時得混入飼料或飲水中。採用胃管經口餵食時之餵食體積應在10 mL/kg動物體重以下,若餵食體積過高,可採多次餵食方式,但須在6小時內完成。若試驗物質混入飼料或飲水中,則濃度不得超過5%(w/w)。當以胃管經口餵食,若在技術上可給予之最大劑量(但不得超過1000 mg/kg),而未顯現任何毒性徵兆,則以此劑量做為最高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