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依《民法》規定,繼承人拋棄其繼承權,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幾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A) 1個月
(B) 2個月
(C) 3個月
(D) 4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7786
統計:A(221),B(168),C(1582),D(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民法

用户評論

【用戶】WE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1174 條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用戶】Get my goal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這題請改放於  國營事業 法律常識!! TKS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由國營事業◆企管(含 企管大意 企業概論 管理學 ) 移到 國營事業◆法律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