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依《憲法》規定,法官之任期為:
(A) 3年
(B) 4年
(C) 9年
(D)終身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99116
統計:A(29),B(111),C(134),D(2442),E(0)

用户評論

】評論

法官→終身職

Ya Sin Chen】評論

法官內的院長副院長不在此限

ㄚㄚ】評論

憲法 第八十一條(法官身分之保障) 法官為終身職。 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  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