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舞】評論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九條: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二十一人,採任期制,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並得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
【Weikin Li】評論
校長為主任委員,學務主任是執行秘書
【徐叮噹(台北上岸囉!!)】評論
常考相關概念:1.教務主任" 非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必要成員!2.校園反霸凌小組: 也是以 校長為主任委員,並且教務主任" 非 "必要成員!
【歐瓊惠】評論
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9條規定.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5人至21人,採任期制,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生委員應占委員總數1/2以上
【Pei-shan Siao】評論
性別平等委員會的召集人1. 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長2.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首長3.學校: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的召集人:主席委員互選教師評審委員會:校長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校長
【chi摩知識+】評論
補充人數:教師評審委員會:5-19人教師考績委員會:9-17人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15-21人「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5-21人「直轄市、縣市」性別平等委員會:9-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