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vivi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赫伯1961簡明介說:「智能不足是只發生於發展時期的普通智力功能的低下狀態,並關連到適應行為的損傷」「低下」是指個體受智力評量時,其普通能力低於同一年齡組別的平均數一個標準差的狀態「發展時期」16歲左右才是智能障礙「適應行為的損傷」個人對日常生活的適應率而言從(1)成熟(2)學習(3)社會適應三方面來衡量「成熟的速率」嬰兒及幼兒期的自立技能(如:坐、爬、走、站、說等)、生活習慣以及社會行為發展速率「感官動作」個體生命的最初幾年,動作發展正常,適應亦及良好(在幼兒期延誤,鑑定學前期智能不足兒童為最重要的一項標準)「學習能力」兒童若有學習困難,通常表現在學業情境感到適應困難「社會適應」遵照社會規範的程度為何〈這項學說是啟智教育的一段歷史,後來有改變。〉(參考書目:智能不足研究理論與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