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甲乙為夫妻,有丙、丁二子。丙有戊子,丁有己、庚二子。甲死亡時,丁依法拋棄繼承。甲之遺產繼承人為何?
(A)乙、丙
(B)乙、丙、丁
(C)乙、丙、己、庚
(D)乙、戊、己、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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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珍珠奶茶】評論

民法 第 1138 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

TOP】評論

通說認為拋棄繼承不屬於喪失繼承權之★★★...

1000060378495】評論

第1140 條 (代位繼承)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題海一滴水】評論

代位繼承需原繼承人繼承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自行拋棄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