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依據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所規定發布緊急命令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須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
(B)總統須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始得發布
(C)須依緊急命令法發布
(D)須於發布命令後 10 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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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李儒儒(三榜達成)】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款 總統為避...

whappy501】評論

C須依行政院會議決議 立法院10天★★★ ...

Wi】評論

對於B選項我有疑問,條文是寫「得」經行政院會議的決議發布緊急命令,但選項是寫「須」,這兩者的意思不一樣吧。

judy10072】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 第 3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