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關於被告選任辯護人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中,不得選任辯護人
(B)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被告於檢察官訊問時,不得選任辯護人
(C)在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為避免被告與證人有串證之虞,被告不得選任辯護人
(D)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亦得選任辯護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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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珍珠奶茶】評論

刑事訴訟法第 27 條(B)被告得隨時選...

whappy501】評論

(A) 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

陳ㄚ青】評論

(A) 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中,不得選任辯護人第 27 條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亦同。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應通知前項之人得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B) 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被告於檢察官訊問時,不得選任辯護人第 31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於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一、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二、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三、被告因精神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