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奶茶】評論
民法 第 364 條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
【whappy501】評論
民法 ★ 365 ★★★★★★★★★,...
【幻金天騎之尋找神秘的呼喚者】評論
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向乙購買一輛全新之轎車(種類之債);甲受領轎車後,發現剎車系統有嚴重之瑕疵。關於甲得對乙主張之權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D(A)解除契約 -〉O(B)減少價金 -〉O (C)另行交付無瑕疵之轎車 -〉O(D)不當得利之返還請求權 -〉X,參民法第179條民法第179條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