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甲有乙、丙、丁三子。生前甲贈與長子乙新臺幣(下同)30 萬元。贈與契約雖經公證,但移轉財產前甲死亡。死亡時甲留有遺產 90 萬元。遺產分割時,乙可分得多少金額之財產?
(A) 20 萬元
(B) 30 萬元
(C) 50 萬元
(D) 6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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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511】評論

經公證完成就算因此90-30=60萬剩60★/3★...

徐晨芳】評論

90萬-30萬=60萬(甲欲贈乙但...

1000060378978】評論

民法第 1148-1 條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