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兩茫茫】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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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ohuan】評論
行政處分一、下命處分:以命令或禁止而使相對人產生作為、不作為及容忍義務,相對人如果不履行,處分機關可以逕為強制執行 1、命令處分: 命令拆除違建、命令納稅、做成徵兵處分、警察指揮交通 2、禁止處分: 禁止集會、禁止飼養飛鴿、禁止於特定地區遊行二、行成處分:用以設定、變更或廢棄法律關係,如公務員之任用及撤職、公路之提供公用及廢止公用三、確認處分:如國籍之認定行政事實行為當行政行為不以發生法律效果為目的,而係以發生事實效果為目的時,即被稱為行政事實行為行政事實行為原則上可以分為以下三種類型:一、知之表示,包括觀念通知,如: 氣象報告,和行政指導二、執行行為,如: 拆除 (註: 這裡指警察機關運用物理的強制力...
【大便貓】評論
補辦通知單:確認處分(不能當執行名義),而非觀念通知拆除通知單:下命處分(才能當執行名義,兼有確認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