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執行法院就債務人甲對 A 銀行之存款債權核發執行命令,若甲之存款帳戶已結清,A 銀行應於接受執行法院命令後之幾日內,提出書狀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
(A) 5 日
(B) 10 日
(C) 15 日
(D) 20 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來自秋田的柴柴君】評論

強制執行法第119條第1項:「第三人不承認債務人之債權或其他財產權之存在,或於數額有爭議或有其他得對抗債務人請求之事由時,應於接受執行法院命令後十日內,提出書狀,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因此,在銀行對債務人之債務已因結清而消滅的狀況下,銀行應於10日內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