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各種審判程序之審級制度,下述何者正確?
(A)通常審判程序與簡式審判程序皆為三級三審制
(B)通常審判程序第一審必為地方法院合議庭
(C)簡易程序僅一級二審制
(D)協商程序第一審必為地方法院簡易庭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52223
統計:A(66),B(105),C(572),D(13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無效判決、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第131條

用户評論

【用戶】a996088

【年級】

【評論內容】普通 3級3審簡式 3級2審行政 3級2審簡易 1級2審內,外,交 ,總副選舉 2級2審公務懲戒會  1級1審

【用戶】b1997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簡式審判的上訴審是違背法令的第三審嗎?

【用戶】Nadia Chang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B.內亂,外患,妨害國交是屬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

【用戶】詹佳蓉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協商程序第一審是什麼審級啊?@@

【用戶】a996088

【年級】

【評論內容】普通 3級3審 簡式 3級2審 行政 3級2審 簡易 1級2.....看完整詳解

【用戶】低調的少主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協商程序第一審是什麼審級啊?@@

【用戶】皓皓~(已上,感謝阿摩)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協商案件係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以外,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或簡易判決處行前,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者,不得上訴第二審故原則上為一級一審

【用戶】snoopy75smb

【年級】研二下

【評論內容】(A)通常審判程序與簡式審判程序皆為三級三審制(X;非皆三級三審。有些罪不得上訴第三審)(B)通常審判程序第一審必為地方法院合議庭(X;內亂罪第一審為高等法院)(C)簡易程序僅一級二審制(O)(D)協商程序第一審必為地方法院簡易庭(X;非必為地方法院簡易庭[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亦可能是地方法院合議庭[檢察官提起公訴])刑事訴訟法 第 376 條 (不得上訴第三審之判決)下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但第一審法院所為無罪、免訴、不受理或管轄錯誤之判決,經第二審法院撤銷並諭知有罪之判決者,被告或得為被告利益上訴之人得提起上訴: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二、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