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關於搜索及扣押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扣押物於案件終結前,不得以法院之裁定或檢察官命令發還之
(B)搜索票於審判中由法官簽名,於偵查中由檢察官簽名
(C)司法警察實施搜索或扣押時,發見另案應扣押之物,應先報請該管法院或檢察官處理,不得逕行扣押之
(D)司法警察逮捕犯罪嫌疑人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0),B(0),C(2),D(1),E(0)

用户評論

金榜題名】評論

(一)依刑事訴訟法§142Ⅰ規定:「扣押物若無留存之必要者,不待案件終結,應以法院之裁定或檢察官命令發還之;其係贓物而無第三人主張權利者,應發還被害人。」可知(A)之論述「終結前,不得以....」係屬錯誤。(二)依刑事訴訟法§128Ⅲ規定:「搜索票,由法官簽名。法官並得於搜索票上,對執行人員為適當之指示。」可知(B)之論述「偵查中由檢察官簽名」係屬錯誤。(三)依刑事訴訟法§152規定:「實施搜索或扣押時,發現另案應扣押之物亦得扣押之,分別送交該管法院或檢察官。」可知(C)之論述「應先報請該管法院...」係屬錯誤。(四)依刑事訴訟法§130規定:「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