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下列何者依憲法無須透過自由地區人民直接投票程序為之?
(A)修改憲法
(B)締結條約
(C)變更領土
(D)罷免總統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20928
統計:A(166),B(5043),C(110),D(157),E(0)

用户評論

米漿漿】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9項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D),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第4條第4項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C),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第12條憲法之修改(A),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