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關於行政之正當程序,下列何者錯誤?
(A)行政機關對人民作成不利之決定前,應給予人民陳述意見之機會
(B)行政機關若自信處分為正確,即使是負擔處分,亦無須於處分書記載理由
(C)行政機關應於處分書載明不服處分時之救濟方法
(D)行政機關作成處分之人員,若有應迴避事由,則應迴避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67536
統計:A(55),B(6050),C(67),D(81),E(0)

用户評論

米花】評論

關於樓上貼的法條,其他摩友有提供過口訣~供大家參考口訣:未知大一專法書面之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不記明理由︰一、未限制人民之權益者。二、處分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無待處分機關之說明已知悉或可知悉作成處分之理由者。三、大量作成之同種類行政處分或以自動機器作成之行政處分依其狀況無須說明理由者。四、一般處分經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五、有關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檢定或鑑定等程序。六、依法律規定無須記明理由者。

Ruby Chen】評論

訣:未知大一專法書面之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不記明理由︰一、未限制人民之權益者。二、處分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無待處分機關之說明已知悉或可知悉作成處分之理由者。三、大量作成之同種類行政處分或以自動機器作成之行政處分依其狀況無須說明理由者。四、一般處分經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五、有關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檢定或鑑定等程序。六、依法律規定無須記明理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