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依民法規定,出典人於典權存續中,表示讓與其典物之所有權於典權人者,典權人得按下列何種方式,取得典物所有權?
(A)善意取得
(B)時效取得
(C)時價找貼
(D)指示交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54039
統計:A(32),B(60),C(163),D(71),E(0)

用户評論

小佑子-繼續準備司特四等】評論

民法第926條(找貼與其次數)出典人於典權存續中,表示讓與其典物之所有權於典權人者,典權人得按時價找貼,取得典物所有權。  前項找貼,以一次為限。

天道酬勤】評論

請改至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