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新人生奮鬥,不再更新】評論
回覆 Kai Ming Tsai -那大法官是如何選出來的?請參 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 的條文: 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原本的憲法第79條因此被凍結(不適用)
【Kai Ming Tsai】評論
宇宙中渺小的星球人~謝謝你
【Anin】評論
a.增憲§ 2 b.增憲§62 c.增憲§5
【龍共君】評論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而產生。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大法官之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