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民法規定之消滅時效期間最長者為幾年?
(A)三年
(B)五年
(C)十年
(D)十五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17633
統計:A(19),B(160),C(290),D(522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契約的請求權時效

用户評論

【用戶】Shine L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一般時效期間為十五年,除法律明定較短期間外,均應適用一般時效期間的規定,當事人也不得以合意將一般期間或特別期間延長或縮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