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股東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者,股東得自決議之日起30 日內,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
(B)經法院撤銷之決議,溯及自決議作成時即為無效
(C)股東會得以普通決議許可董事之競業行為
(D)法院對於違反召集程序之股東會決議,倘其違反之事實非屬重大且於決議無影響者,得駁回股東訴請撤銷之請求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62381
統計:A(121),B(205),C(1678),D(19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股份過戶與轉讓、股分之收買、董事之選任

用户評論

【用戶】陳安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C公司法209股東會特別決議

【用戶】潞熾雪

【年級】

【評論內容】請問B是哪一條??

【用戶】張堃徹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關於(B)陳治宇(陳傑)至理名言:「翻爛法典都找不到」要強說,法條沾上一點邊的,外加相關行政函釋 公司法的實務見解:(撤銷登記)§190 決議事項已為登記者,經法院為撤銷決議之判決確定後,主管機關經法院之通知或利害關係人之申請時,應撤銷其登記。撤銷公司股東會決議事項之登記者應溯自決議時起發生效力本案准司法行政部六四、一、一六臺(64)函民四四三號及六四、二、二四臺(64)函民一六0三號函復意見略以:「股東會決議事項如經法院判決撤銷,其決議似應自判決確定時起,溯及於決議時成為無效。」出處:http://gcis.nat.gov.tw/mainNew/simple/elaw/elawAction.do?method=lawToCons&lawCo=0860625010&chKnd=4&art=190&dash=0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第 209 條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用戶】陳安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C公司法209.....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關於(B)陳治宇(陳傑)至理名言:「翻爛法典都找不到」要強說,法條沾上一點邊的,外加相關行政函釋 公司法的實務見解:(撤銷登記)§190 決議事項已為登記者,經法院為撤銷決議之判決確定後,主管機關經法院之通知或利害關係人之申請時,應撤銷其登記。撤銷公司股東會決議事項之登記者應溯自決議時起發生效力本案准司法行政部六四、一、一六臺(64)函民四四三號及六四、二、二四臺(64)函民一六0三號函復意見略以:「股東會決議事項如經法院判決撤銷,其決議似應自判決確定時起,溯及於決議時成為無效。」出處:http://gcis.nat.gov.tw/mainNew/simple/elaw/elawAction.do?method=lawToCons&lawCo=0860625010&chKnd=4&art=190&dash=0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第 209 條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用戶】比考中

【年級】

【評論內容】C是什麼決議?

【用戶】陳安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C公司法209.....看完整詳解

【用戶】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關於(B)陳治宇(陳傑)至理名言:「翻爛法典都找不到」要強說,法條沾上一點邊的,外加相關行政函釋 公司法的實務見解:(撤銷登記)§190 決議事項已為登記者,經法院為撤銷決議之判決確定後,主管機關經法院之通知或利害關係人之申請時,應撤銷其登記。撤銷公司股東會決議事項之登記者應溯自決議時起發生效力本案准司法行政部六四、一、一六臺(64)函民四四三號及六四、二、二四臺(64)函民一六0三號函復意見略以:「股東會決議事項如經法院判決撤銷,其決議似應自判決確定時起,溯及於決議時成為無效。」出處:http://gcis.nat.gov.tw/mainNew/simple/elaw/elawAction.do?method=lawToCons&lawCo=0860625010&chKnd=4&art=190&dash=0

【用戶】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年級】研二下

【評論內容】第 209 條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用戶】比考中

【年級】

【評論內容】C是什麼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