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505(考完試放假】評論
還有這樣的? BD都對吧
【Yuri】評論
拘留所設置管理辦法第 47 條接見,應在接見室為之,每次接見時間不得逾三十分鐘。但情形特殊經該管警察機關主管長官許可者,不在此限。
【我要當警察】評論
出事情只能會面30分(事不過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