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028.請求接見被拘留人,每次之時間為何?
(A)不得逾 20 分鐘
(B)不得逾 30 分鐘
(C)不得逾 40 分鐘
(D)不得逾 30 分鐘,但如經該管警察長官許可,則不受此限制。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51442
統計:A(9),B(133),C(3),D(271),E(0)

用户評論

2014505(考完試放假】評論

還有這樣的? BD都對吧

Yuri】評論

拘留所設置管理辦法第 47 條接見,應在接見室為之,每次接見時間不得逾三十分鐘。但情形特殊經該管警察機關主管長官許可者,不在此限。  

我要當警察】評論

出事情只能會面30分(事不過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