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雇主所聘僱之外國人,經依規定遣送出國,其遣送所需之旅費,應負擔人之範圍,不包括下列何者?

(A)被遣送之外國人 

(B)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者 

(C)該外國人之代理人

(D)遣送事由可歸責之雇主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01362
統計:A(46),B(38),C(706),D(27),E(0)

用户評論

【用戶】Berry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就業服務法第 60 條雇主所聘僱之外國人,經警察機關依規定遣送出國者,其遣送所需之旅費及收容期間之必要費用,應由下列順序之人負擔:一、非法容留、聘僱或媒介外國人從事工作者。二、遣送事由可歸責之雇主。三、被遣送之外國人。前項第一款有數人者,應負連帶責任。第一項費用,由就業安定基金先行墊付,並於墊付後,由該基金主管機關通知應負擔者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雇主所繳納之保證金,得檢具繳納保證金款項等相關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