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為了提昇教師專業,日本在1900 年頒佈「教育免許令」時, 已確立教師分級制度的法源基礎, 而戰後1949 年頒佈的「教育職員免許法」(也就是教師證照法) 及教育職員免許法施行規則中,更加確立了新的教師證照制度,分成「普通免許狀」(一級和二級)、暫時免許狀(假免許狀)與臨時免許狀四級。
【Ling-kuei Chi】評論
美國也有在做教師分級,但是沒有全面。
【Janie Yen】評論
中國大陸也有教師分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