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原告甲與被告乙間之訴訟,甲於言詞辯論中為訴之變更,乙異議。法院以變更合法而裁定准許甲之變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對該裁定得上訴
(B)乙對該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C)乙對該裁定得抗告
(D)乙對該裁定得聲明異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02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lain13413】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 258 條法院因第二百五十五條第一項但書規定,而許訴之變更或追加,或以訴為非變更或無追加之裁判,.....看完整詳解

郁ting】評論

整理一下:在訴狀送達...

snoopy75smb】評論

(A)乙對該裁定得上訴(X)(B)乙對該裁定不得聲明不服(O;法院裁定訴之變更「合法」)(C)乙對該裁定得抗告(X)(D)乙對該裁定得聲明異議(X)民事訴訟法 第 255 條 (訴之變更追加之限制)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被告同意者。二、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者。三、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四、因情事變更而以他項聲明代最初之聲明者。五、該訴訟標的對於數人必須合一確定時,追加其原非當事人之人為當事人者。六、訴訟進行中,於某法律關係之成立與否有爭執,而其裁判應以該法律關係為據,並求對於被告確定其法律關係之判決者。七、不甚礙被告之防禦及訴訟之終結者。被告於訴之變更或追加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