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n13413】評論
民事訴訟法第192條 言詞辯論,以當事人聲明應受裁判之事項為始。(D)第195條之1 當事人提出之攻擊或防禦方法,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隱私、業務秘密,經當事人聲請,法院認為適當者,得不公開審判;其經兩造合意不公開審判者,亦同。-(B)第196條 攻擊或防禦方法,.....看完整詳解
【已上榜~又上榜~再上榜】評論
速解(A) 攻擊防禦方法,當事人得於言詞辯論終結前之任何時期適當時期提出 ~ 交相詰問與攻防有其適當順序(D) 言詞辯論,以當事人聲明應受裁判之事項為始 ~言詞辯論,採當事人進行(聲明應受裁判)
【司法特考/考錄事】評論
14 關於言詞辯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