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上課時老師指定同學閱讀一本已公開發表之課外讀物,小明到圖書館翻閱後,決定影印其中幾頁帶回家閱讀,小華則從圖書館把書借出來後,請影印店影印一整份。針對上述案例,若依據我國相關法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小明和小華的行為都違反著作權法
(B)小明侵害的權利是屬於著作財產權中的「重製權」
(C)小華僅須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無刑責
(D)有無違法的關鍵在於是否符合「合理使用」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89421
統計:A(508),B(209),C(127),D(3164),E(0)

用户評論

【用戶】jacks.shih已考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著作權法第51條: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用戶】哉哉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C 求解 @@ 著作權不是屬於民法嗎?

【用戶】印地安納瓊斯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著作權法(民國 105 年 11 月 30 日修正)第 91 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用戶】追求卓越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要看怎麼使用,因為可能是觸犯民法或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