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喵】評論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條: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第三條: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選項B通則---屬於"法律"
【Maruko】評論
1、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2、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