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告訴乃論之罪,得為告訴之人應自知悉犯人之時起,多久期間內提出告訴?
(A) 3個月
(B) 6個月
(C) 1年
(D) 2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83099
統計:A(126),B(582),C(51),D(93),E(0)

用户評論

WEI】評論

第 237 條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得為告訴之人有數人,其一人遲誤期間者,其效力不及於他人。

Edison Hsu】評論

啥麼意思啊....其一人遲誤期間者,其效力不及於他人。

Sigma】評論

其中一人如果遲交的話,不會影響到其他人

BORAM】評論

法規來源: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

リッミ】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237條★★★★★★,...

陳奕瑞】評論

告訴乃論提起的時效要提早,否則被告人會6之大吉,因此告訴乃論要6個月之內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