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法規條文中,冠以(一)、(二)、(三)等數字者,稱之為?
(A)條
(B)款
(C)項
(D)目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02404
統計:A(48),B(207),C(159),D(41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緒

用户評論

【用戶】Brandy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條-項-款-目』條:第某條

【用戶】Brandy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條-項-款-目』條:第某條項:不冠數.....看完整詳解

【用戶】*staystrong*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參考連結:https://www.ncnu.edu.tw/common/file_download.aspx?folderUrl=%2Fncnuweb%2Funits%2Fc000%2Fpage%2F2010%2Faead25d8-db52-4f68-98bd-32b204bb8b75%2F&filename=NCNU%E6%B3%95%E8%A6%8F%E4%BD%9C%E6%A5%AD%E6%89%8B%E5%86%8A.doc

【用戶】嘟比的姊姊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中標法第 8 條法規條文應分條書寫,冠以「第某條」字樣,並得分為項、款、目。項不冠數字,空二字書寫,款冠以一、二、三等數字,目冠以(一)、(二)、(三)等數字,並應加具標點符號。前項所定之目再細分者,冠以1、2、3等數字,並稱為第某目之1、2、3。

【用戶】嘟比的姊姊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中標法第 8 條法規條文應分條書寫,冠以「第某條」字樣,並得分為項、款、目。項不冠數字,空二字書寫,款冠以一、二、三等數字,目冠以(一)、(二)、(三)等數字,並應加具標點符號。前項所定之目再細分者,冠以1、2、3等數字,並稱為第某目之1、2、3。

【用戶】再拼一次國營!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像眼睛——...

【用戶】考生的日子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一 >>>>>> 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