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下列何者並非我國現行之資優教育類別之分類?
(A) 一般智能資賦優異
(B) 學術性向資賦優異
(C) 領導才能資賦優異
(D) 視覺與藝術表演資賦優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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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Wan Li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本法第四條第一款所稱一般智能資賦優異,指在記憶、理解、分析、綜合、推理及評鑑等方面,較同年齡者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本法第四條第二款所稱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指在語文、數學、社會科學或自然科學等學術領域,較同年齡者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本法第四條第三款所稱藝術才能資賦優異,指在視覺或表演藝術方面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本法第四條第四款所稱創造能力資賦優異,指運用心智能力產生創新及建設性之作品、發明或解決問題,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本法第四條第五款所稱領導能力資賦優異,指具有優異之計畫、組織、溝通、協調、決策、評鑑等能力,而在處理團體事務上有傑出表現者。本法第四條第六款所稱其他特殊才能資賦優異,指在肢體動作、工具運用、資訊、棋藝、牌藝等能力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出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