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關於公務員行為構成國家賠償責任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須行為違法
(B)須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
(C)須為行使公權力或私經濟行政行為
(D)須於執行職務時所為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評論

國賠法 第 2 條I 本★★★★★★★,...

你在努力,我在耍廢。】評論

口訣:違法 賠償,合法 補償。國賠法第 1 條本法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十四條制定之。第 2 條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