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於甲電視公司申請換發營運許可時,因考量到其公司治理之外部性不足,遂於換照許可中附加附款,要求甲公司應於換照許可送達後一年內設置至少一名獨立董事。假設甲公司於一年經過後仍未履行設置獨立董事之附款。在現行法制上,通傳會應為如何之處置為妥適?
(A)換照許可自動失效,通傳會可發函甲告知此事實,並要求其限期自行關閉電視台
(B)撤銷換照許可,並要求甲限期關閉電視台
(C)就附款為強制執行,促使附款內容之實現
(D)附款自動失效,通傳會可對甲另為相同內容之不利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81798
統計:A(198),B(169),C(344),D(37),E(0)

用户評論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通傳會於核准甲公司換發營運許可時,同時附加負擔之附款,負擔是指對授益處分所附加之特定作為、不作為或忍受的義務,甲公司在通傳會規定的期限內,不履行應作為義務(負擔),在現行法制上,通傳會應就附款(負擔)為強制執行(行政執行法第 27 條第 1 項),促使附款內容之實現,如果再不履行得廢止換照許可(合法授益處分),並要求甲限期關閉電視台(行政程序法第 123 條第 1 項第三款)。

yap】評論

換照許可中附加付款→我先准許你,但課予你一定義務(受益處分附負擔)假設相對人不作為,得廢止該受益處分or強制處分相對人履行義務

張洋】評論

若受處分人不履行負擔,基於比例原則,行...

A Wei】評論

行政執行法第27條1項依法令或本於法令的行政處分,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經於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看完整詳解

法警 加油】評論

101年就有這麼類似關中天的題目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