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9 臺北地方法院判決被告甲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2年,甲不服提起上訴,經臺灣高等法院以上訴逾期而駁回上訴,被告不服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仍以上訴不合法而判決駁回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被告甲如要聲請再審,應向最高法院提出聲請
(B)被告甲如要聲請再審,應於刑罰執行完畢前為之
(C)被告甲得就足生影響於判決之重要證據漏未審酌而聲請再審
(D)被告甲如要聲請再審,應以臺灣高等法院的判決作為聲請對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74662
統計:A(87),B(27),C(1619),D(11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第 4 條、美國法V.S.我國刑訴第95條訊問被告告知事項、不服再議後之交付審判

用户評論

Ellen Chen】評論

第 421 條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之案件,除前條規定外,其經第二審確定之有罪判 決,如就足生影響於判決之重要證據漏未審酌者,亦得為受判決人之利益 ,聲請再審。第 376 條左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 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 二、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 三、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侵占罪。 四、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詐欺罪。 五、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之背信罪。 六、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罪。 七、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之贓物罪。

】評論

呃。。我在翻一下法典 刑事是20天沒錯 我記錯了30天是民訴的 ^^"

魚仔想來想去】評論

行政訴訟法跟民訴一樣是30天

snoopy75smb】評論

再審一再冂(2筆畫,刑20天);審宀(3筆畫,民30天)

跟自己軋車~軋水車( •】評論

B的最佳解答是錯的。